因毁坏林地面积137.019亩,
5月8日,
国营福建省漳浦万安农场
被漳浦县林业局罚款433632元。
记者获悉,2017年5月,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国营福建省漳浦万安农场在万安农场布垅村、南景村,擅自对万安农场布垅村01大班010、030、080小班,南景村02大班080小班的林地进行平整、种植相思树等树种,造成林地毁坏,毁坏林地面积137.019亩(其中已复绿面积71.589亩、未复绿面积65.43亩)。
经查,万安农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5月8日,漳浦县林业局责令万安农场限期六个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216816元ⅹ2倍=4336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