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出首张罚单!漳浦举报电话:3220292

漳浦楼市
2025-02-27
来源:漳视新闻

2月21日

漳州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

开出全市首例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起来了解下



去年12月,市住建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刘某于去年9月底将其承租的芗城区惠民花园二期一套公租房违规转租给别人。市住建局联合芗城区住建局第一时间开展入户调查及约谈工作,经核实确认举报的违规行为属实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月21日,我市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开出全市首例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4475.44元,且腾退公租房和限制该承租户及其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提醒:

希望广大公租房承租家庭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也请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行为,可拨打漳州市住房保障热线进行举报,让住房保障政策和社会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千家万户。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指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得违规转租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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